山东泰山行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VOCS运行与监测技术
(1)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,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。
(2)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,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、电气、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,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。
(3)当采用吸附回收(浓缩)、催化燃烧、热力焚烧、等离子体等方法进行末端治理时,应编制本单位事故火灾等应急救援预案,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,并开展应急演练。